编辑:味味    更新时间: 2025-11-11 2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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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体比脑子动得更快。

我几乎是扑到阳台边缘,半个身子探了出去,伸出手,用尽全力想去够那个下坠的孩子。

指尖,擦过了他衣服的布料,冰凉的,滑不留手。

没抓住。

“砰——”

沉闷的、令人牙酸的撞击声从楼下传来。

我僵在阳台边,手臂还伸在外面,心脏停跳了一拍。楼下瞬间爆发出王丽撕心裂肺的哭嚎。

我腿软地跑下楼,看到磊磊躺在绿化带里,姿势怪异,身下洇开暗红的血。王丽扑在孩子身上,哭得天崩地裂。

我以为我会听到一句谢谢,或者至少,一声叹息。

可我得到的,是王丽猛地抬头,那双猩红的眼睛死死钉在我身上,指甲几乎戳到我的鼻子:“是你!李悦!你见死不救!你明明就在阳台!你伸手就能拉住他!你为什么没拉住!”

我懵了,试图解释:“我……我伸手了,我没够到……”

“放屁!”王丽声音尖利,“我看见了!你慢悠悠地伸手!你就是故意的!你嫌我们家磊磊吵!你巴不得他死!”

周围聚集的邻居指指点点,有人拿出手机在拍。

更可怕的是,浑身是血、意识半清醒的磊磊,被抬上救护车前,虚弱地指着我说:“她……她笑着看我掉下去……”

一句话,把我钉上了耻辱柱。

网络时代,信息像病毒一样扩散。#恶毒邻居见死不救# #笑着看孩子坠楼# 话题迅速冲上热搜。

我的电话被打爆,短信、微信全是诅咒和***。家门口被泼了红油漆,扔满了烂菜叶。公司以影响声誉为由将我辞退。

王丽把我告上法庭。证据?邻居“听到”我骂孩子吵,网友“分析”我伸手动作缓慢,还有磊磊那句致命的证词。

法庭上,法官冰冷的声音宣判:“被告人李悦,目睹儿童处于生命危险境地,虽有救助条件却未采取有效救助措施,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间接故意杀人未遂?情节恶劣,判处***十年,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百万元。”

十年。一百万。

小说《重回熊孩子坠楼日,我订票普吉岛,看谁还敢诬陷!》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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